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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“非遗进校园”实践案例征集展示活动说明

发稿时间:2021-07-02 10:51:00 来源: 中国青年网

  一、活动说明

  活动组织方将从征集到的实践案例和非遗项目传承人中遴选出2021年“非遗进校园”优秀实践案例(案例成果丰硕、成效显著、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)、2021年“非遗进校园”创新实践案例(案例亮点突出、形式丰富多样、具有创新性及可借鉴意义)和2021年“非遗进校园”优秀传承人(非遗项目传承人在所参与的“非遗进校园”实践案例中发挥重要作用、做出突出贡献、取得显著成绩),并为入选案例和传承人颁发证书。 

  (一)征集对象 

  1.某一市(地)、县(区)整体部署推进“非遗进校园”工作的综合性实践案例。 

  2.展览、展示、展演等活动类实践案例。 

  3.以校本课程为代表的课件教材等理论研究类实践案例。 

  4.以网络新媒体传播为代表的新媒介产品类实践案例。 

  5.其他形式的“非遗进校园”实践案例。 

  (二)申报主体 

  1.“非遗进校园”实践案例申报主体:全国各中小幼学校、大中专院校等学校主体;各级非遗保护中心、传承基地等社会组织,以及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播传承的社会团体或个人;整体部署推进“非遗进校园”工作的某一级人民政府等行政机构,文化和旅游系统各级行政单位或部门,团委、妇联、青联、工会等群团组织。 

  2.“非遗进校园”优秀传承人申报主体:“非遗进校园”实践案例的申报主体;参与“非遗进校园”相关工作并发挥重要作用、做出突出贡献、取得显著成绩的各级非遗项目传承人群体。 

  (三)申报说明 

  1.申报案例及传承人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坚守中华文化立场、传承中国文化基因,有助于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历史观、国家观、民族观、文化观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。 

  2.申报案例须为2021年8月以前组织实施的项目,项目已经完结,或正在进行中但已有阶段性成果。 

  3.申报者均需登录申报平台,按要求在线填写相关内容。 

  4.申报者须是所申报案例的部署机构、主要实施主体,或发挥主导作用的实施方、非遗项目传承人。多主体参与实施的案例可联合申报,也可由主导方发起申报,或由主导方授权合作单位/个人进行申报。以个人名义申报,署名超过3人的,按集体方式申报。 

  5.案例实施对象:包括启蒙教育、基础教育、职业教育、高等教育等各教育阶段的学生,也包括学校教职工群体。 

  6.案例实施场景:包括某一地市或县区整体部署推进的综合性实践案例;在校园区域内,组织开展的各类实践案例;在校外的研学场所、传习场所、课外教学基地等区域,组织开展的各类实践案例等。 

  7.申报者应对其申报内容负责,如有虚假、侵权等行为,一经查实,即撤销申报者参与活动资格。 

  (四)相关要求 

  1.申报案例涉及的非遗项目,须是国家和各级政府认定的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。参与申报的优秀传承人,应当在所参与的“非遗进校园”实践案例中发挥重要作用、做出突出贡献、取得显著成绩。 

  2.申报案例须组织规范、严密,实施系统、完整,有较为完善的实施计划和周期,具有阶段性效果,定期或固定周期开展。 

  3.申报案例须是针对在校师生,组织开展的非遗项目宣传及相关知识的普及、推广、体验等。 

  4.申报案例应具有一定的历史和现实意义,有一定的文化价值,实施过程中运用创新方式方法手段,受到青少年喜爱并引起较大反响,对该非遗项目的保护、传承和传播有明显成效。 

  二、参与方式 

  1.申报者可直接登录活动申报平台,注册账号进入申报系统参与申报。也可登陆中国青年网活动专题,查看相关申报要求并进行申报。 

  活动专题网址:http://feiyi.youth.cn/zt/2021dcfy/ 

  申报平台网址:http://fy.wenhua.youth.cn/login 

  2.申报材料须内容完整充实、表达准确、重点突出,能够反映实施“非遗进校园”工作的开展情况、关键内容等。 

  3.申报材料建议提交能够全面展示案例相关情况的传播产品网络链接,如:图文等形式的媒体报道网络链接,利用微信、微博、抖音、快手等平台进行传播的网络链接等。

责任编辑:韩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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